9 月 29 日,“连云港发布” 消息称,江苏省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该通知明确,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首套房与二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皆降至 15%。
此外,拓展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的适用范围,原仅针对首套房贷款,现延伸至二套房贷款,其他贷款政策保持不变。二孩家庭单方缴存最高贷款额为 70 万元,双方缴存为 120 万元;三孩家庭单方缴存最高贷款额为 80 万元,双方缴存为 130 万元。
在放宽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方面,一是解除首房首贷的限制条件,原仅限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规定调整为,符合首套房、二套房贷款认定标准的均可享受额度上浮政策。二是扩大享受人群范围,将范围拓展至《连云港市人才分类评价办法(试行)》中未获得购房券的人才。获得购房券的高层次人才 C 类以上、D 类、硕士(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最高贷款额分别为 140 万元、120 万元、80 万元;未获得购房券的 E 类(硕士、副高等)及以上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均提升至 80 万元,夫妻双方符合条件可叠加使用。
扩大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享受人群范围,将其拓展至未获得购房券的人才,《连云港市人才分类评价办法(试行)》中未获得购房券的 E 类(硕士、副高等)及以上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 80 万元,若夫妻双方符合条件可叠加使用。
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 10 年,不过贷款年限最长不得超过 3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