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2 日,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该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
通知指出,推行差异化的房地产供地策略。全面落实住宅用地供应调节机制,对各类住宅用地的布局、规模以及时序进行统筹规划,精心挑选并推出交通便利、配套完备的优质地块投放市场。
同时,扶持盘活闲置的存量土地。针对已经出让的存量房地产项目,支持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契合市场需求的优质产品,依照改善型住房和业态提升的建设要求,依法依规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
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与供给方面,鼓励各地充分利用依法收回的已批未建土地、房地产企业破产处置的商品住房和土地、闲置住房等途径来建设并筹集保障性住房;充分利用好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具,积极抓住央行资金支持比例从原来的 60% 提升至 100% 这一政策窗口,开展收购已建成的存量商品房并将其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工作。
在加大购房支持力度方面,支持并鼓励各地根据自身城市情况制定政策,加速出台购房补贴、商品住房 “以旧换新” 等举措,降低购房成本,满足居民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在加快落实国家住房信贷政策方面,引导商业银行稳步、有序地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设定为 15%。
在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职工家庭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高额度提升至 130 万元,保底额度提高到 25 万元,统一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使其不低于 20%。家庭住房套数是以不动产登记部门记载的购房所在县(市、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房屋信息为依据。
此外,强化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力度。推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扩围增效”,扩大 “白名单” 的覆盖范围,保证合规的房地产项目 “应进尽进”。切实加强 “白名单” 项目的把关、推送、问题修复以及贷款投放力度,切实满足房地产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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